会员义务
成都花木交易所区域会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2、协助交易所开展对交易商的市场开发;
3、协助交易所进行对交易商品的市场推广;
4、协助交易所推介不同的商品交易模式;
5、协助交易所推介上市交易的商品;
6、协助其开发的交易商办理入市交易手续;
7、向其开发的交易商提供入市交易培训和信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递送交收各类通知单、结算单及其他书面/电子版单证和通知);
8、协助交易所处理各种突发或异常事件;
9、配合交易所对其所开发交易商的交易行为进行风险控制;
10、实时关注交易所网站及电子交易平台,并及时将相关信息告知交易商;
11、交易所书面委托的其他事项。
12、按时交纳相关费用;
13、交易所书面委托的其他事项。
成都花木交易所交易会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
2、妥善保管其交易会员账号和交易密码,并对因其交易会员账号和交易密码在交易所使用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3、按交易所有关规定缴纳各项费用;
4、接受交易所的监管管理;
5、及时向交易所通报重大变更事项;
6、保证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爱护交易所设施,维护交易所声誉;
8、其他依法应履行的义务。
成都花木交易所信息会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本办法及交易所制定的其他相关规则和细则;
2、按交易所有关规定缴纳各项费用;
3、接受交易所的监管管理;
4、及时向交易所通报重大变更事项;
5、保证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6、维护交易所声誉;
7、其他依法应履行的义务。